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以集安高句丽遗址为例

发表时间:2024-02-24 16:15:35 来源:媒体关注

  摘 要:高句丽是一支长期活跃于我国东北及东北亚大陆地区的古代民族,公元前37 年在中国东北地区鸭绿江支流的浑江流域建国,后经三次迁都,最终迁往朝鲜半岛北部大同江流域的平壤城。公元668 年高句丽政权被唐朝与新罗联军所灭亡,国祚长达七百多年。它是当时生活在中国东北地区和东北亚大陆的古代民族所建立的一个跨越时间比较久的区域民族政权。在其存续的705 年间,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留下了大量遗迹,特别是独具特色的山城遗址、陵墓、好太王碑等,成为一份珍贵的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高句丽遗址在成功申遗后,集安市旅游业得到快速的提升。将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紧密结合,能轻松实现双赢局面。

  集安隶属于吉林省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隔鸭绿江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相望,是我国对朝三大口岸城市之一。集安市文化渊源深厚,生态环境良好,素有“东北小江南”之称。1994 年被列入“国家级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2004 年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4 年,在第28 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处并且是目前唯一一处独立存在的世界文化遗产。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世界文化遗产主要由三座王城(国内城、丸都山城、五女山城)、12 座王陵、26 座贵族墓葬、好太王碑和将军坟一号陪冢等共计42 项遗产构成。除五女山城位于辽宁省桓仁市外,其余都位于吉林省集安市。[1]

  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从存在形态上分为物质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紧密关联且世代相承的民间传统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2 年11月16 日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做了如下分类及定义。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壁画,具有考古意义或结构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建筑的形式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考古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高句丽自公元前37 年建国,到公元668 年灭亡,在存续的705 年间,跨越了中原的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等政权。在于中原交往的过程中,高句丽人不仅学习到了先进的文化、技术,而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目前在中国集安、桓仁、朝鲜平壤等地区保留了大量高句丽时期的遗迹,诸如五女山城、好太王碑、壁画墓、出土的金器、陶器等。这些存留的遗迹不仅为研究高句丽历史提供了物证,而且随着高句丽遗址申遗成功,也为集安的旅游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在文化遗址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利弊往往都是同时存在的,那么目前高句丽遗址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值得提倡和不足的地方呢?经过实地调查,得出以下浅显个人看法:

  1.历史科学价值。首先高句丽城址遗址是研究高句丽城郭建筑、历史地理、社会环境的重要依据。被誉为“东方第一碑”的好太王碑,不仅记载了高句丽的建国传说、好太王功绩,还有当时东北、朝鲜半岛和日本倭人的关系,以及守墓烟户的来源、数量等。是保存至今关于高句丽历史最为完整的实物史料,这为研究高句丽建国史、外交史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而有着“东方金字塔”之称将军坟,作为高句丽墓葬群的代表,传说为高句丽第十九代王长寿王的陵墓。将军坟呈方坛阶梯,高13.1 米,筑坟石每块重达几吨,最重的一块32 吨左右。在那个交通、科技不发达的时代,高句丽人是如何从几十公里外的采石场将石头一块块运回的?这个可以让我们去研究,同时也被高句丽人的智慧和动手能力所折服。而出土的陶器、石器、金银器、玉器、青铜、铁器等,反映了当时高句丽社会的发展状况。这些不仅反映了其文化价值,还为研究历史和社会科学做出了有大贡献。

  2.艺术价值。现存高句丽城址、壁画墓、碑刻都是独一无二的。特别是高句丽壁画墓,被誉为“东北亚艺术宝库”,经过时间的洗礼,依然色彩鲜艳、线条流畅,形象生动,仿佛透过壁画再现了一千多年前高句丽人生活的场景。而出土的金银饰品、鎏金器物,不仅展现了当时高超的手工技艺,而且与审美完美结合起来。

  3.提高集安知名度,推动经济发展。高句丽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处并且是目前唯一一处独立存在的世界文化遗产。2004 年申遗成功后,由吉林省旅游局、通化市政府主办,吉林省文化厅协办、集安市政府承办,举行了首届高句丽旅游文化节。以突出“多彩高句丽、秀美新集安”为主题,全面推介高句丽文化。同时还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提高集安的知名度。据统计,2005 年集安全市接待游客40 余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1.2 亿元。同比2000 年,年均分别增加35%和57%,旅游综合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已成为支撑和带动区域经济稳步的增长的重要力量。[3]与此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当地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目前,各景区、景点建设初具规模,旅游接待能力有所提高,城市配套设施显著改善,全市共有星级宾馆16 家,其中四星级宾馆3 家,三星级宾馆13 家,现有各类宾馆、饭店总数达200 多家,从业人员上千人。

  1.品牌定位、价值取向问题。虽然高句丽遗址已经申遗15 年,但是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缺乏科学规划、品牌定位不清晰,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文化内涵。高句丽遗址申遗成功之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委员会对其评价是:“该遗址对中国古代少数民族高句丽历史的记录,丰富精美的壁画艺术、高超的建筑技巧以及丰富的文化交流信息,是这一个项目呈现出的突出价值”。[4]但是从目前高句丽遗址旅游开发的过程来看,似乎没把握住该遗址最核心的价值——民族特色,集安旅游的整体形象还不够鲜明、生动、突出。在笔者实地游览的过程中发现,景区导游在讲解的过程中也是背书式讲解,对高句丽的历史了解不够深入,只是向游客介绍最基本浅显的常识,以至于在游览结束后游客没有了解到高句丽文化真正的内涵。因此提高景区软件服务也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旅游产品结构单一。集安旅游资源丰富,除了高句丽遗址以外,还有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鸭绿江风景区、云峰湖旅游度假区、老虎哨清水山庄旅游度假区、中朝风光边境游等等。但笔者通过途牛、携程、去哪儿、同程等APP 进行搜索集安旅游线路,发现行程特别单一,没有把现有的旅游资源结合起来,开发成新的旅游线路。其次,旅游周边产品开发欠缺。人们去到一个地方旅游,一定会想带当地的特产回去,集安的农副产品丰富,如蜂蜜、榛蘑、板栗、人参、冰葡萄酒等,但没有与旅游业很好的结合起来。旅游由食、住、行、游、购、娱六大元素构成,购物占的比重较大,所以要抓好旅游周边产品开发这块。

  3.官方后期对外宣传力度不够、旅游目的地可进入性不强。申遗成功初期,政府在对外宣传这块做得很好,但近年来明显宣传力度不足。笔者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搜索到通化市旅游局的官方网站基本上没有关于集安旅游的介绍,并且网站页面非常简陋。作为一个市的旅游宣传门户,在对外形象宣传方面似乎还有很大欠缺。集安坐落在边陲,距离中心城市、交通枢纽较远,目前高铁、飞机都未开通,可进入性不强,所以导致了客源地的局限性。

  三、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怎么样才能做到双赢 (一)文化遗产保护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文化遗产作为历史发展的见证、文化的载体,有着不可重复性和不可再生性,它见证了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保护文化遗产,有助于历史的延续、文明的传承。新中国成立后,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经历了文物、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区、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等继续扩展与深化的过程。[5]

  目前已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 批次5058 处(截止2019 年),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9 批次244 处(截止2017),国家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135 座(截至2018 年),据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在旅游越发达的地方,增长的速度越快。这也充分说明了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首先,政府应加大遗产的保护力度,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加大保护力度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资金的投入,文化遗产保护所需资金是相当大的,并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目前国内发展来看,国家及地方财政是无法完全负担巨额的文物保护费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只可以通过对文化遗产加以合理规划利用(主要指发展旅游),增强“造血功能”,也就是反哺,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产金额来源,形成“保护—旅游发展—反哺”的良性循环发展。政府在此过程中应当发挥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防止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对文化遗产进行不合理开发。

  其次,应对遗产景区做到合理规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国文化遗产发展要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可持续发展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 年,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共同发表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可持续发展概念正式使用是在1987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发表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的。这份报告对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比较系统的阐述,引起广泛影响。文化遗产对人类来说不仅是一种精神财富,更是一种责任,因为它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我们在开发利用的同时,更要注重可持续发展,不加破坏的传承下去。在景区规划中,应遵循“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以达到社会价值最大化。对于旅游景区周边的规划也应遵循科学合理原则,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最后,要促进民众遗产保护意识。目前我国文化遗产在开发旅游的过程中社区参与度普遍不高,这就需要文化遗产地加大宣传和保护力度,提高游客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保护意识,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者和执行者。作为游客,我们去到景区应自觉遵守景区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游览,保护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责任,从每件小事做起。

  综上所述,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者,是不可再生的。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史迹,哪怕只剩下残垣断柱,也仍然是吸引外来游客的地方,具有永恒的魅力。正是基于对人类价值的这种同一性的认识,人们把各民族的古代纪念物看作是全人类共同的遗产和创造,它们不仅属于所在国家、地区和民族,也属于全人类;它们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也属于我们的子子孙孙。[6]所以文化遗产在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时,应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尽可能的避免因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其文化内涵,要坚持发展与保护一起进行,使二者和谐共赢。而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政府应起到带头作用,监督、控制、防止旅游经营者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对遗产资源进行的过度或不合理的开发,造成对遗产地文化和环境的破坏。

  [1]周博.遗产旅游与遗产保护的关系探析——以集安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为例[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4,30(02):55-58.

  [2]徐冠一,孟凌云.中国高句丽王城、王陵、贵族墓葬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N].吉林日报,2004-07-02.

  [3]王风光.发展旅游产业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N].经济日报,2006-03-02.

  [4]李亚丽.世界遗产地地——集安旅游规划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6.

  [5]喻学才,王建民.文化遗产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建设[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6]王瑞珠.国际历史环境的保护与规划[M].台北:淑馨出版社,1992.

  作者简介:王元秋(1989-),女,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主要是做高句丽史研究;于航(1993-),女,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主要是做高句丽史研究。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