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阳明湖景区管理委员会(赣州市犹江林场、江西阳明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23 20:27:41 来源:浩瀚体育安卓版

  《赣州阳明湖景区管理委员会(赣州市犹江林场、江西赣州阳明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赣州市陡水湖景区管理局更名的批复》(赣编办文〔2018〕54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陡水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3号)和《赣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赣州阳明湖景区管理委员会(赣州市犹江林场、江西赣州阳明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通知》(赣市编〔2018〕13号)精神,整合赣州市犹江林场(赣州市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赣州市陡水湖景区管理局,整合后名称为赣州阳明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加挂赣州市犹江林场、江西赣州阳明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为赣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抓好管委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旅游、林业资源管理、水域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景区旅游、林业的资源管理、环境管理规章,编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园、景区管理、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培育保护公园、景区资源和自然环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园、景区总体设计和景区景点建设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公园、景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景区生态旅游资源规划、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景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向上争资工作;负责景区内景点、酒店、旅行社、旅游车、船艇的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景区整体旅游形象的统一对外宣传、推介;负责景区招商及旅游节庆等活动;监督指导旅游服务产品的开发、管理、营销。

  (五)负责景区内水域、水资源的规划、保护和管理;负责对景区规划区内所涉及乡镇、村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督指导,指导景区周边乡镇地区的规划工作,协调、督促当地政府做好土地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景区内单位、集体、个人各类建筑设施的审核备案。

  (六)负责景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旅游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景区环境卫生、经营摊点管理。

  (七)编制造林绿化总体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林业基地建设;负责组织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

  (八)组织实施景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管理工作;负责景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辖区内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林技推广及交流合作。

  (九)负责景区生态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破坏景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十)领导和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做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与上犹、崇义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对景区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及政策做综合协调。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赣州阳明湖景区管理委员会(赣州市犹江林场、江西赣州阳明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景区管委会”)内设七个职能科室。

  负责景区管委会党务、政务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综合性、指导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景区管委会联席会议的议题征集及相关会务工作;具体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党务、武装、统战、工青妇、职工教育、计划生育、普法宣传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景区管委会信息、宣传、档案、信访、文秘、保密工作;负责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件建设工作。

  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管好用好各类经费和项目资金;负责景区管委会日常会计核算与监督;编制景区管委会年度财务预算、会计决算;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财务执行情况做监督检查;负责景区管委会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具体承担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管理、服务和监督;负责指导景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负责对景区规划区内所涉乡镇、村土地开发利用和新农村建设的监督指导,协调当地政府做好土地规划执法监察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景区内各类广告标志牌设置的审核。

  组织实施阳明湖景区旅游发展规划;监督、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含旅游土特产)的开发;组织管理阳明湖景区旅游资源;组织保护景区名胜资源及其所处的生态环境;指导、协调景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市场促销活动;负责景区内景点、酒店、旅行社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投诉处理及统计工作。

  负责景区社会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和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景区管委会综治维稳、全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景区的环境保护实施工作,对景区内立项项目环评进行前置审核。承担辖区内规划、建设、林业、环保、旅游等方面的巡查督办工作。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制定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和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森林火灾预防;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等工作;负责护林站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法规、政策、业务技术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负责造林、抚育计划的编制、作业设计、组织落实及检查、考核、验收、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木材、毛竹采伐的调查、作业设计和上级下达的林业项目工程作业设计、组织落实及检查、考核、验收、质量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科研和林技推广工作。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资源、公益林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承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公益林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检查、监督林木采伐(区)管理工作,对森林采伐、木材(竹)运输和木材(竹)经营做监督管理,对伐区生产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全方位检查与监督;负责指导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对《森林资源管理奖惩细则》、《森林资源管护承包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调查工作。

  根据工作任务,核定景区管委会机关人员编制34名,其中领导职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犹江林场、阳明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场长、主任)各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副场长、副主任)3名,纪检监察工委书记1名;副科级职数9名(含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各1名)。

  (二)景区管委会下设五个工作站,均为景区管委会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分别为赣州阳明湖景区和犹江林场保护过埠工作站、赣州阳明湖景区和犹江林场保护三坑工作站、赣州阳明湖景区和犹江林场保护长潭工作站、赣州阳明湖景区和犹江林场保护茶滩工作站和赣州阳明湖景区和犹江林场保护东山工作站。核定工作站事业编制25名(每个工作站均为5名),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个工作站均配站长、党支部书记各1名)。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旅游和林业等法律、法规,具体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业资源调查、统计、公益林日常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实施,负责辖区内生态旅游资源日常管护工作。

  (三)赣南树木园。调整为景区管委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挂“赣南科学院科研基地”牌子,科研业务接受市科技局、赣南科学院指导。原核定事业编制52名及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不变。

  主要职责:服务植物学科发展和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在生物多样性保育、环境和生态安全、植物资源储备与可持续利用等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收集、保护赣南及南亚热带地区野生树种资源,特别是珍稀濒危树种,建立区域性树种基因库,开展优良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科普开放能力,建设国内知名的生物多样性与环境教育基地及研学旅行基地;为阳明湖植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涉及植物资源的产业、行业发展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辖区内生态旅游资源日常管护工作。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