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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海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动我省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省科技厅对近期一些单位的成功实践进行了梳理,形成了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现予发布,供参考借鉴。
(一)基本情况。海南大学某教授团队面向脑机接口的关键技术需求,研发出“高通量神经信号采集刺激芯片SX-R128S4及高自由度神经调控芯片SX-S32集成电路布图”科研成果。团队核心科研人员出资成立公司,加快技术产品化,并通过政府引导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完成首轮融资。随后,学校通过第三方评估定价,以295万元转让该职务发明专利的所有权,实现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直接跨越。
(二)政策依据。《海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单位在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权益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
(三)转化路径。在本案例中团队核心成员经学校同意后出资成立公司,形成以技术为纽带、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主体。公司以团队自有资金启动成果中试,在完成原理验证与样机开发后,先后取得政府引导性资金和社会风险投资,用于产品迭代与初期市场拓展。为提高成果转化应用效率,科研人员向学校提出赋权申请并技术转让该职务发明专利的意向,经学校组织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并履行决策程序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公司与学校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转让款项进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将净收益的95%给成果完成团队,5%归学校。
(四)案例启示。该项目是“科研人员创办企业+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化融资+专利买断”链条式转化的典型实践。科研人员通过现金出资创业,展现了其对技术前景的坚定信心;政府引导资金先行投入带动市场化资本注入模式在早期验证阶段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为社会资本介入奠定了信任基础;通过第三方价值评估,确保了国有资产处置的规范与透明。该路径不仅有效破解了高校成果转化中“科研人员参与度低、资本不敢早投”的难题,更形成了“创业驱动转化、资本助力发展、评估保障合规”的全流程闭环,为高校科研人员基于职务成果进行深度创业与市场化转化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范本。
(一)基本情况。海南大学某教授团队通过“引进来”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实验室,“走出去”共建“科技小院”,实现高校与企业双向奔赴。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高端食品加工、文昌鸡智能养殖和肉品评价技术等技术组合”通过学校赋权后,采用协议定价方式来进行技术许可。最终,该专利组合以1012万元的价格成功转让给合作企业,转让收益按约定进行分配,其中成果完成团队获得95%收益,学校获得5%收益。
(二)政策依据。《海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单位在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权益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
(三)转化路径。本案例中高校派遣科研团队入驻“科技小院”,与一线企业员工共同挖掘产业技术需求问题,企业工程师入驻校内科研平台,与科研团队一同探讨研究方案,取得技术突破后携带研发成果返回企业一线开展中试验证,推动成果在应用中持续优化,并经过企业反馈形成可推广的系列职务科技成果。根据学校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法律法规,科研团队向学校提出赋权申请。学校组织技术、法律、市场等方面专家开展综合评估,认定该技术符合赋权条件。在完成审批、公示等程序后,学校与科研团队签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协议,将95%的所有权赋予该团队。在此基础上,科研团队与企业协商、议价和谈判,协商一致后签署技术许可合同1012万元,明确权责利关系,学校负责监督执行,科研人员到“科技小院”实施技术推广。
(四)案例启示。该项目是“产教融合双向驱动成果转化”模式的典型实践。通过“引进来”共建校企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了产业需求和企业工程师直接参与科研过程,提升了早期科技研发的针对性与转化潜力;“走出去”设立科技小院,推动人才与技术双下沉,加速了科技成果在真实场景中的迭代与应用。该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技术难题,更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培养了兼具科研能力与产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权责清晰的合作协议与收益分配机制,形成了可持续的校企协同创新生态,为高校通过产教融合促进成果转化与人才教育培训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参考。
(一)基本情况。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所某科研团队聚焦品种改良与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成功研发系列优质橡胶树新品种,其中4个优质新品种获得单位长期使用权赋权,期限10年,科研团队收益占比70%。包含4个赋权新品种在内的良种良苗建设项目通过技术许可方式转化,2025年签约金额59.6万元。
(二)政策依据。《海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单位在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权益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鼓励中央在琼科研事业单位积极争取中央有关管理部门支持,参照执行本实施方案。
(三)转化路径。在本案例中,科研团队聚焦产业需求筛选4个优质新品种,向所在单位提出赋权申请,单位根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权属梳理与价值评估通过审批、公示后,热科院橡胶所与科研团队签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协议,赋予该成果完成团队10年长期使用权,收益分配为 70%。4个赋权品种与其他良苗品种组合的良种良苗建设项目,通过技术许可的方式转化给植胶企业,2025年转化金额59.6万元。
(四)案例启示。该项目为中央驻琼科研单位融入地方改革,通过赋予成果完成团队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开展成果转化的成功范例。单位锚定海南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需求,率先在橡胶产业推行植物新品种长期使用权赋权,兼具合规性与合理性,既符合中央驻琼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又强化了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通过保留所有权实现对转化过程的有效监督引导,降低市场与技术风险,确保转化方向与国家、地方产业需求同频。
(一)基本情况。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某科研团队,针对海南红壤“酸、黏、板、瘦、病”复合退化明显问题,形成“酸性土壤改良技术”职务科技成果。单位将该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团队,期限不低于10年,科研团队收益占比70%。与此同时科研团队成立科技型企业,通过企业化运作进行产业化推广,该成果已在海南、湖南等南方红壤核心区推广应用超10万亩,覆盖20余种作物,累计为种植户新增直接经济效益超1.2亿元,带动2000余户农户增收,同步改善耕地质量,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重效益统一。
(二)政策依据。《海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单位在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权益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鼓励中央在琼科研事业单位积极争取中央有关管理部门支持,参照执行本实施方案。
(三)转化路径。在本案例中,科研团队向所在单位提出赋权申请,单位根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跨领域专家评审团对该科技成果做综合评估,通过审批、公示后,热科院分析测试中心与科研团队签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协议,成果完成团队收益占比70% 。热带农业科学技术概念验证中心前置介入,通过技术论证、市场调查与研究、小试中试优化等服务夯实产业化基础;国家热带农业科学技术孵化器提供全链条孵化服务,加速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科研团队成立科技型公司进行转化推广。
(四)案例启示。该项目为中央驻琼科研单位科研团队通过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转化赋权职务科技成果的典型案例。单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撑破解转化难题,“前置验证+全链孵化”的服务模式,有效打通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实现研发技术与市场应用的无缝衔接。科研团队成立科技型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产学研融合构建协同生态,形成“科研团队+院所+平台+企业”四方联动闭环。